企事业单位部门错峰上下班是什么意思,有没有具体案例

不管是公司企业、事业机关还是公共服务单位,大部分都有一个标准的工作时间范围的。企事业单位部门错峰上下班是什么意思,有没有必要?或者说企事业单位部门错峰上下班有没有具体方案案例呢?我们简单通过一个案例,来说明事业单位错峰上下班的必要性。
 
案例一:虽然目前大部分政务服务已经能够线上办理、线下邮寄,或者说政务服务可以通过手机端进行操作。但不可否认的是,现如今人民群众的部分业务还是需要到政府相关部门的现场才能操作,例如:深圳市一年级新生入学申请需要到公安局盖章打印,《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查询单》;社区工作站需要打印《内地居民采集表》。
 
如果政府事业单位、机构有错峰上下班,那么可以相应的“延长”单位服务时间。例如视情况安排单位业务部门一人或者多人中午12点上班,19点下班,通过这样的安排减少人民群众办事的请假成本。事实上有些政府事业单位,也是这样做的,中午12点到2点都提供相应的业务服务。
 
非错峰上下班交通拥堵情况

非错峰上下班交通拥堵情况
 
什么是错峰上下班?
其实企业单位错峰上下班的意思是有两种理解的,一种是为了避免大量企业、事业单位、机构同时上下班,造成公共交通拥堵、公共安全有潜在风险,从而人为的将部分企业、事业单位、机构的上下班时间错开,但总的上班工作时间量不变;错峰上下班的另外一个意思是,为了应对企业、事业单位、机构自身的业务工作需要,它们自行在内部调整对外工作的业务服务时间,以达到错峰办理业务服务的需求。
 
案例二:某公司仓库部门上班时间和其他部门上班时间相同,但下班时间却要比其他部门晚1-2小时,原因是临近下班时间,仓库的发货依然繁忙。相对比来看,仓库部门的上班上午时间比较空闲。这种情况下,如果建议该公司仓库部门能够错峰上下班,将比较闲的上午上班时间往后调两小时,而将下午至晚间比较忙的时间增加两小时工作时间,既能够很好的应对公司业务,也能够更好的安抚员工。或许有人会说,让员工自行安排加班1-2小时,又不用付出额外的加班成本,这对公司是有利的。从眼前利益出发,说的是没错的。但长远来看,这种不合理的工作时间,仓库部门员工不会有意见吗?有意见会降低工作效率,看低公司管理的管理水平,不能在仓库岗位上长期干下去而离职,公司新招仓库员工因业务不熟练这种成本会有不?
 
如果企事业单位部门施行错峰上下班需要注意什么?
1、是否是伪需求?例如有的公司业务部门主要做的是外贸生意,而外贸订单洽谈由于地球各区域国家存在时间差,不对单位上下班进行错峰调整,对公司业务经营是不利的。而有些公司部门可能是基于个人或者少部分提出错峰上下班需求,这种情况下不宜进行调整。
 
2、是否切实可行。我们知道企业内部、各单位之间都是有协助需要的,如果一个部门或者是一个单位的工作时间进行调整,可能会影响到全公司或者是各单位间的工作配合。因此,企业事业单位进行错峰上下班,也需要根据公司和各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3、是否更有利。如果我们进行错峰上下班调整后,进行一段时间的监测,发现错峰上下班调整后,业务或者是协助配合效率反而降低比较严重,那么这种情况下就需要进行回调。
 
企事业单位及部门是否需要错峰上下班,这需要根据它们的业务性质,业务办理量及监测反馈来做最终判定。通过以上两个具体的错峰上下班案例,我们也明白有些单位错峰上下班是必要的,但并不适合所有企业和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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